死时,桂芬身上没穿郝家的一缕布丝,都是自己娘家陪嫁的衣服。上身是一件半旧的红缎小袄,下身是条打了两个补丁的绸裤。身边还留了个纸条,上面只写了几句话,说自己是被郝家害了,如能托生,就做个男儿,专去和郝家做个对头。又说,她人虽走了,账却不赖,生前欠的账要一一还掉。
——纸条上写得清楚,她欠了两个人的账,一个是和她一起做大烟生意的四少爷德忠,欠了两千,还一个就是南如琳,欠了三千。
收拾桂芬遗物时一看,箱子里真就有五千块钱,都用道林纸包得好好的,一包上写着四少爷的名,一包上写着南如琳的名。管事的四太太就把三千块钱给南如琳悄悄送来了。
送钱时,四太太一脸诡秘,皮笑肉不笑地对南如琳说:“我可真没想到,四少爷那大烟生意上还有你一股呀?”
南如琳心里乱极了,痴痴地看着四太太,手足无措,实不知该对四太太说什么才好。
四太太以为南如琳怕了,就说:“你莫紧张,我不会说出去的,——我可不是五太太玉洁呢,我最恨这种告密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