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公布了求人数的月度统计,并且都有了很长的历史。美国劳动局对于求人的定义如下:某个公司或机构存在空缺的就业岗位。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这个岗位有工作可干;(2)这份工作能在30天之内开始做;(3)雇主在积极地招聘人来做这项工作。发达国家中对于比率的计算因分母的不同而分成了两种,日本计算的是求人倍率(=求人数/求职者数),而美欧国家计算的是求人率[=求人数/(求人数+就业人数)]。具体地,日本求人倍率的统计有两项,一个是有效求人倍率,另一个是新增求人倍率。此处的“有效”不是我们通常统计调查中删除一些不合要求的无效问卷之后剩下的有效样本的概念,而是与求人(求职)活动的有效期限相关联的概念。
日本的求人倍率可以直接反映出供需双方的差距有多大,而美欧的求人率只反映了劳动需求状况,通常还需要通过与失业率相比较才能考察供需差距。求人倍率统计的一个特点是通常求职者数大于失业人数,因为求职者中除了失业者以外,还有现在有工作但是也同时在找更满意的或第二份工作的人。另一个特点是,求人数很可能低于实际数,因为雇主经常可能在不申报的情况下寻找或找到了合适的人。许多欧洲国家要求雇主必须向政府申报求人数,因此,理论上这些国家的求人数统计要精确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