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关键得从两面说起,一面是衙门,一面是民间。先从衙门说:我说中央所派的官员到县为止,因为在过去县以下并不承认任何行政单位。知县是父母官,是亲民之官,是直接和人民发生关系的皇权的代表。事实上,知县老爷是青天,高得望不见的;衙门是禁地,没有普通老百姓可以自由出入的。所以在父母之官和子民之间有着往来接头的人物。在衙门里是皂隶、公人、班头、差人之类的胥吏。这种人是直接代表统治者和人民接触的,但是这种人的社会地位却特别低,不但在社会上受人奚落,甚至被统治者所轻视,可以和贱民一般剥夺若干公权。这一点是很值得注意的,因为这是最容易滥用权力的地位,如果在社会地位上不用特殊的压力打击他们的自尊心,这些人可以比犬狼还凶猛。当这种职司的人在社会地位上爬不起来时,他即使滥用权力,并不能借此擢升,因之他们的贪婪有了个事实上的限制。
在无为主义政治中当地方官是近于闲差,我们可以在历史上看到很多在这职务下游山玩水,发展文艺才能的例子。他们的任务不过于收税和收粮,处理民间诉讼。对于后者,清高的自求无讼,贪污的虽则可以行贿,但是一旦行贿,讼诉也自会减少,反正要花钱,何必去打官司呢?差人的任务也因之只限于传达命令,大多是要地方出钱出人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