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1010人、“业务员”20431人。通过传销,“苍龙营销公司”共售出产品163162份,非法经营额高达453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938万余元。因不能向应聘者兑现分红的承诺,“苍龙”特大传销案很快案发,警方经艰难侦查,于2004年相继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2003年,《南方日报》的一位记者写了一篇名为《杨斌调查——中国“黑马富豪”浮沉录》的文章,对风云人物杨斌的经历做了报道,以下是节选的部分。
我1963年2月11日出生在南京,5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我成了孤儿,是我奶奶靠摆茶水摊一分一分地攒钱把我养大的。从小学开始,我就靠减免学费读书。那时候,我能想到自己会有今天吗?当时,我想得最多的就是,长大后要多挣点钱,给奶奶买好吃的。
小时候,别人都在南京的湖中划船,我也划了一次,不过是坐在木桶中划的。有一次,别人在吃橘子,我透过门缝看,结果被奶奶打了一巴掌,说:“干吗要眼馋人家的,长大了要自己挣!”
10岁那年,我找到了我的生母,跟着她走了1小时,她打了我一巴掌,在地上扔了5元钱,我捡起来带回去,奶奶又打了我一巴掌,说:“你不争气,为什么不长大了自己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