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樵《通志》,以通史自居,时有新论,以评泊见长,然其二十略,亦多及文献掌故。
郑樵,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人。好著书,不为文章,自负不下刘向、扬雄,居夹漈山,谢绝人事。久之,乃游名山大川,搜奇访古,遇藏书家,必借留读尽乃去,赵鼎、张浚而下,皆器之。初为经旨礼乐文字天文地理虫鱼草木方书之学,皆有论辨,绍兴十九年上之,诏藏秘府。樵归益厉所学,从者二百余人。……授右迪功郎,礼兵部架阁,以御史叶义问劾之,改监潭州南岳庙,给札归钞所著《通志》。书成,入为枢密院编修官。……高宗幸建康,命以《通志》进,会病卒,……学者称夹漈先生。(《宋史》卷四三六《郑樵传》)
自序略曰:“江淹有言,修史之难,无出于志。诚以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为也。不比纪传,纪以年包事,传以事系年,儒学之士,皆能为之。……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曰《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汉唐诸儒议论;曰《礼略》、《职官略》、《选举略》、《刑罚略》、《食货略》,凡前五略,虽本诸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也。(《通考》卷二〇一《经籍考》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