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初,荷兰对货币进行了改革,将各省五花八门的货币都统一为荷兰盾,后又对币值进行了确定。这种金币信用度非常高,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里,英国和亚洲之间的贸易都用荷兰盾付款,连波兰的粮食生产商都希望买家用荷兰货币结算。而同期的西班牙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却发行了大量的劣质铜币,其结果是,西班牙从殖民地采来的白银源源不断地流进了荷兰。
统一货币和稳定币值为储蓄担保做足了准备,政府又通过发行国债来筹集资金。可以说,国家信用是发展的重要资本,这是荷兰最早发现的。英王詹姆斯一世的儿子出世时,荷兰送去了一个纯金打造的箱子作为贺礼,里面装满了由阿姆斯特丹证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在当时的人们看来,那可是能够不断获得溢价的“纯金”啊!
荷兰政府还认为,企业最重要的工作是去发现市场、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建立一个新的贸易体系。因此,荷兰的公司发展迅速,与荷属东印度公司相比,英属东印度公司的资本小得多。一个法国人曾说:“在荷兰,贸易使国家获利,也使个人获利,两者是并行不悖的。投资和贸易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事情对商人而言是绝对禁止的,只要他们遵循利润法则就可以了。”贸易的自由使荷兰成了“生意人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