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1934年12月,社教社发布请愿书,“窃本社成立于九一八事变以后,社员同人,深怵于民族生存之频危,益确信夫民众需要教育之急迫,三年以来,进行弗懈。兹者国难尤亟,民困未苏,教育之努力,尤赖有中央之领导”,为更好地发扬社会教育的救国作用,社教社向中央提出三个建议:(1)中央应确定以民众教育为达到国家建设之唯一途径;(2)中央应明令全国人民有受教之义务,限三年内国民均应受最低限度之教育;(3)中央应筹集巨款,以备比例补助地方推行民众教育。“本社兢兢于教育之下层工作,对于中央复兴民族之方案,原不敢冒渎有所建言。惟以祈愿之殷,不觉陈词之切,惟钧会采择而施行之,教育幸甚!民族幸甚!”《积极推行民众教育以复兴民族请愿书》,载《社友通讯》,第3卷6期,1934。
[11] 《本社第五届年会决议案》《社务近况 择要摘录第五届理事会历次会议决案案》,载《社友通讯》复刊,第1卷2期,1947。
[12] 《决议案全文》,见中国社会教育社编:《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一届年会报告》,18页,无锡,民生印书馆,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