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叔本华感觉柏林大学不是他修取学位的地方,他的博士论文是送到耶拿大学评审的。《论充足理由律的四种根源》一文讨论世界事物的因果关系。他主张,因果观念不是建立在一个单独的公理,或者一个简单、必然的真理上,它的来源极其复杂,归纳起来,可分为四类。第一是“现象”,即感官的对象。第二是“理智”。第三是在时间、空间支配下的“存在”。第四是人类的“意志”。读者阅读此论文时,不难察觉出叔本华的全部哲学系统,此时已经奠定扎实的基础了。
这本书出版后,叔本华回到魏玛,并送给母亲这本著作,他母亲不仅不感兴趣,反而讥诮说,他的书根本卖不出去。叔本华也不甘示弱地反唇相讥:“你的著作,连堆破烂儿的屋子都不藏一本的时候,我的著作还会有人读它。”彼此针锋相对,争吵愈烈,最后,母亲气愤地把他推到楼梯下,于是我们的哲学家尖刻地对他母亲说的她只会因为有这个儿子而留名后世这些话,果然都应验了。
1814年夏,他离开魏玛,到德累斯顿住下来。因为那里交际太频繁,当然也为了逃避“女演员的诱惑”,他就此永远离开了他的母亲,虽然母亲此后又活了二十四年,但直到他母亲的晚年,彼此才恢复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