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政策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母中的一人,或者与隔辈亲人,甚至父母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有的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2016年3月至7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截至2016年,不满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由亲戚朋友监护的约30万人;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约31万人;有36万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从范围看,东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约87万人;中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约463万人;西部省份约352万人。从省份来看,江西、四川、贵州、安徽、河南、湖南和湖北等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都在7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