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像
本期所谓留学教育,是指着游学一事说的。游学又分着两个阶段:在学部未成立以前,公费自费,漫无限制,文科理科,毫无标准,出洋游学的人数虽多,概系省自为政,人自为法,可以说是没有系统的时代。自学部成立以后,才规定了出洋留学的资格,规定了公费的标准,颁布了管理的章程,限制了学习的范围——勿论出游东西各国,而政府才有统一的办法。兹将各种办法择要分节叙述于下。
第二节 资格与学科
一 资格
当时风气初开,锢蔽的人们仍以远涉重洋为畏途,所以政府为鼓励此项人才起见,只要有志远游,不限资格,一律可以赀送,并可鼓励有钱的人自备资斧出洋游学。迨后风气渐开,不仅毫无危险,并且由此可以获求荣利,找得出路,于是自备资斧出洋游学的就纷纷多起来了。这一项人在国内更没有一定的资格。且因是时国内学堂初开,尚没有正式学堂毕业的人才,严限资格,也是势所不能。出洋游学既不限资格,只要稍有知识或是举贡生员,稍经考选,便可获得公费派遣,否则只要家产充裕也可以自备资斧。此种人在国内既无普通学识,且多不习外国语言文字,出国之后,还须补习语言,先学普通知识,再进正式学堂,于国家于个人皆不经济,所以自端方、戴鸿慈等大臣游历回国以后,即有游学限制资格的建议。[1]学部根据他们的建议,才于光绪三十二年二月,通行各省将军督抚,以后选送学生出洋游学必须限定资格。此次所定的资格,分长期、短期两项:(1)关于长期游学者,除学习浅近工艺仅须预备语言、于学科勿庸求备外,凡入高等以上学校及各专门学校者,必具有中学堂以上的毕业程度,且通习所游之国的语言,方为合格;(2)关于短期者,除游历官绅,此少宽限制外,凡习速成科者,勿论政法或师范,必须中学与中文俱优,年在二十五岁以上,于学界、政界实有经验者,方为合格。除以上所规定外,一律不得以公费选派。到本年六月,学部又通行各省,将短期一项一律停派,勿论官费、自费皆不得赀送,由此以后,出洋的资格限定较严,非具有中学堂以上的毕业资格,不能随便出洋学习了。(《学部官报》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