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国对内部控制的最高法律规范。但因为是《会计法》,规范的内容局限于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没有涉及全部内部控制的内容。
(2)审计署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2004年,为了规范审计人68第五章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发展思路与对策◆◆◆员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测评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并规定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共24条,主要是规定了内部控制测评的程序与方法。
该准则明确了内部控制的定义,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或者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遵守有关法规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要素组成。准则明确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证其有效实施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审计人员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该准则所规定的内部控制测评,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并进行相关测试,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以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点的活动。准则还对审计人员进行内部控制测评明确为四个步骤:①对内部控制进行调查了解;②对内部控制进行初步评价,评估控制风险;③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④提出内部控制测评结果,并利用测评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重点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