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为防止劣绅干政,不许士民保留地方官。士民保留的去任地方官员,应该是有政绩的,或被冤抑的,百姓怀念他,或为他鸣不平而要求他留任。但雍正看到这中间有官员买嘱保留的,有劣绅为讨好去任官而保留的,是一种刁风恶习,严行禁止。
制定主佃关系法令。绅衿不法,虐待佃户尤甚,雍正在处理主佃关系问题上,也注意打击不法绅衿。雍正二年(1724),广西生员陈为翰踢死佃农何壮深。雍正认为,佃户必不敢先动手殴打生员,陈为翰一定是劣衿,于是谕令巡抚李统严审清楚。他指出,读书人打死人,与其身份不合,不应该照常人案例论处。遂命刑部与九卿重议生员“欺凌百姓殴人致死”如何加倍治罪的法令。雍正五年(1727),田文镜上疏,请将凌虐佃户的乡绅按照违制例议处,衿监吏员则革去职衔。雍正说他只考虑了绅衿欺压佃农一面,没有顾及佃户拖欠地租及欺慢田主的问题,命再详议,于是定出田主苛虐佃户及佃户欺慢主之例。
镇压生监罢考的政策。雍正压抑不法绅衿政策的执行,引起他们的不满。巩县生员反对张可标实行士民一体当差的政策,是他们的最初反映,封邱生员罢考则是一起较大事件。雍正二年(1724)五月,封邱生员王逊、武生范瑚等人拦截知县唐绥祖,不许他实行按田出夫的办法。声称“征收钱粮应分别儒户、宦户,如何将我等与民一例完粮,一例当差”,强烈要求维护他们的特权。不久,河南学政张廷璐按考至开封府,封邱生童实行罢考,武生范瑚把少数应试者的试卷抢去,以示对士民一体当差政策的抗议。事情发生后,田文镜、石文焯迅速奏报朝廷。雍正认为地方上出了这样的事情,应该“整饬一番,申明国宪”,把为首的拿禁开封,惩办一二人,以儆效尤,为此特派吏部侍郎沈近思、刑部侍郎阿尔松阿赴豫审理。最后把为首的王逊、范瑚等人斩决,王前等人绞监候。在审理过程中,科甲出身的学政张廷璐、开归道陈时夏、钦差沈近思沽名钓誉,有意徇瞻。田文镜不讲情面,所以生童说“宗师甚宽” “陈守道是好人”,田文镜则是无人不怨,无人不恨。尤其是陈时夏承审时不坐堂,与诸生坐谈,称他们为“年兄”,央求他们赴考。雍正对此非常不满,说这是大笑话, “儒生辈惯作如是愚呆举动,将此以博虚誉,足见襟怀狭隘”。他支持田文镜,把张廷璐革职,陈时夏革职留任。在处理封邱罢考事件中,清朝政府内部有不同意见,雍正和田文镜采取坚决打击不法生监的方针,以后坚持了这一政策。雍正十二年(1734),雍正说各省常有生童与地方官齣器,因而罢考,以挟制长官。他命令,以后凡有邀约罢考的,就永远停止他们的考试资格,如果全县罢试,也照样办理,绝不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