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警车门外,停着一辆无人乘坐的轮椅,孟大雷模糊的视线让他看不清后座上的人。他转身出门,不争气的心脏里似乎被放了一百根针,每一次跳动,都激起钻心般的剧痛。
勘查人员都看出了孟大雷有点儿不对劲,纷纷上来扶他,有人还开玩笑道:“老孟,你什么时候也晕血啦!”
“我出去坐一会儿就好。”他找了阶楼梯坐下,看见两名勘查队员拿着物证袋里装的枪,正聊着案子。
“没想到凶器居然是把警枪,不知是哪个倒霉蛋的。”
“没想到山姗会自杀,感觉挺开朗的,居然会跑到别人家里开枪。”
自杀?孟大雷意识到事情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他回想起来,刚才看见的尸体应该就是山姗了,两侧太阳穴的伤口,是举枪自杀造成的典型形状。
可孟大雷知道,昨天明明就是凌薇替他拿的衣服,而枪就在衣服的口袋里。在那天取枪的时候,孟大雷记得凌薇就站在他身后,她知道孟大雷的身上有枪。
孟大雷之所以有如此清晰的记忆,是因为他记得每一次与凌薇见面的情形,可美好的东西却被罪恶所替代,所有小心珍惜的回忆,成了指向凌薇的罪证。孟大雷真希望自己不是个警察,能够忽略常人不会在意的细节,在他的心中,只想留给凌薇一个女神的地位。
此时,他的心更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