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具体的普遍性的概念:如果伦理学不得不处理一个更大的群体,那么它将更广阔和更深奥。在12世纪:绅士。一小群有特权的人。一个人能离于他的阶级吗?确实,一个人不得不创造具体的普遍性。
朝向一种具体的伦理学(普遍性和历史性的综合)。
将普遍性(理解)从其无限的扩展中分离出来。
不包括产生于社会整体的品格:无知呼唤愤怒(在解决其理性的意义不可思议地逃离了我们的冲突的意义上。但是,如果所采用的解答超出了境况的包容力又怎样呢?)。配偶的愤怒:女人的劣等性。男人不能发现女人的基本需要,并且变得烦恼,等等。或者,领导者的愤怒、胁迫。
童年创造了不可解决的境况。
“我们不想理解世界,我们想改变它。”[12]哲学的概念本身就是实现。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哲学没有从人类中区分出来。行动着的人类的总体就是哲学。
强硬的[13]思想家(海德格尔[14])和柔弱的思想家(雅斯贝斯[15])。不要等待充满希望的伦理学。人类是卑贱的。我们不得不为了他们可能会是的东西去爱他们,而不是为了他们现在所是的东西去爱他们。概要地叙述一种强硬的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