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对藏传佛教僧人“广行招谕”,大加封赐。元朝末代摄帝师喃加巴藏卜来京朝贡,明太祖加封他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给玉印,俾使“镇抚军民”。他还先后加封章阳加沙监藏及其弟子锁南札思巴噫监藏卜为“灌顶国师”,加封公哥监藏巴藏卜为“圆智妙觉弘教大国师”。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太祖派遣汉僧智光赍玺书、彩帛到西藏地区及其邻境的尼八剌国(即今尼泊尔)访问,“宣扬天子德意,远缴悦服”。后来明廷又规定藏族僧人入关后,一切舟车与全日饮馔之费,悉由沿途地方官府供应。这类礼遇藏僧的诏令,促使为数众多的西藏僧俗集团络绎来到京师朝贡、请封、受赐和经商,大大加强了汉藏二地的联系。
宣德铜铃、铜杵
(明廷颁给西藏布达拉宫的礼物)
明太祖还设置茶马司[46],专门负责汉藏两地的贸易往来。后来这种贸易形式发展成为一种封建义务。使汉藏两地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促进了藏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明成祖之后诸帝,或遣使赴藏广赐藏僧,或征召藏僧来京给予封赐。在明朝统治的二百多年间,前来朝贡或传法的藏僧不绝于途。明武宗崇尚西藏密宗。在西华门内修建延寿佛殿,招请藏僧占竹来京,封之为灌顶大国师,随侍左右,更进一步地推广了藏传佛教在内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