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自修室,他从课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整理好,然后仔细地用尺在纸上划线。我们可以看到,他很用功,每个词都查词典,弄得很吃力。他大概就是凭这股刻苦劲头,才没降班l因为,他虽说语法还过得去,可是碰到造句就不开窍。他的拉丁文当初是村里本堂神甫教的,父母亲图省钱,一拖再拖,耽误了送他上学。
他父亲夏尔一德尼一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曾当过助理军医,一八一二年那会儿,在几起征兵事件里受了牵连,不得不退役,当时他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凭那副身材赢得一家内衣铺千金小姐的芳心,毫不费力地捞进了一笔六万法郎的陪嫁。他相貌堂堂,好说大话,靴子扣着马刺,铮铮作响,漂亮的颊髯连着唇髭,手上戴满戒指,身上的衣服光亮鲜艳,一眼看上去就是条汉子,那股见面就熟的热乎劲儿又像个旅行推销员。结了婚,头两年全靠妻子供养,吃得好,睡得好,捧个挺大的瓷烟斗吸烟,晚上不到夜戏散场不回家,咖啡馆里更是常客。岳父去世,没留下什么遗产,他悻然之余,发愤办个小布厂,亏了些本,于是归居乡间,指望吃田产。可他对农事并不比印花布在行,几匹马不打发到地里干活,整天骑到东骑到西,苹果酒不装箱拿出去买,光知道一瓶一瓶喝个痛快,院子里最肥的家禽宰了自己吃,猪的油膘用来擦猎靴,没多久他就明白对这份田产也不能存什么指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