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说“这个某某存在”时,我们的意思是说,只有一个客体是这个某某。命题“a是某某”意味着a具有某某的特性,而其他的都不具有这种特性。“A先生是本选区的统一党(Unionist)候选人”,意思是说“A先生是本选区的一位(a)统一党候选人,而别人都不是”。“本选区有这位统一党候选人存在”,则意味着“某人是本选区的统一党候选人,而别人不是”。因此,当我们亲知一个客体而它就是这个某某时,我们于是知道有这样一个某某存在。但是,当我们并不亲知任何我们知道它就是某某的客体时,甚至当我们并不亲知事实上它是某某的那个客体时,我们仍然可以知道有这样一个某某存在。
普通的字句,甚至是专有名称,通常都是摹状词。也就是说,正确使用专有名称的人的思想,通常只有用摹状词代替专有名称时,才能精准地表达出来。而且,表达思想所需要的摹状词因人而异,同一个人也会因时而异。唯一不变的是名称(只要名称使用得正确)所适用的客体。但是只要这一点保持不变,那么这里所涉及的限定摹状词通常不会影响出现名称的命题的真假,通常与真假毫无关系。
我们来举几个例证。假设有一些关于俾斯麦的论断。假设有对自己的直接亲知这回事,俾斯麦本人可以直接用自己的名字来指明他所亲知的这个特定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对自己作一个判断,那么他自己就是这个判断的组成部分。在这里,这个专有名称具有了它一直希望具有的那种直接用途,即只表示一定的客体,而非代表对该客体的描述,即摹状词。但若有一个认识俾斯麦的人,也对俾斯麦作出一个判断,情况就不同了。这个人所亲知的是一些感觉材料,他把这些感觉材料与俾斯麦的躯体联系起来(我们假定这种联系是正确的)。俾斯麦那个作为物理客体的躯体,仅仅作为和这些感觉材料有联系的躯体而被朋友认识;而他的心灵更是如此,它仅仅作为和朋友的感觉材料有联系的心灵而被认识。也就是说,俾斯麦的躯体和心灵都是通过描述而被认识的。当然,一个人的某些外部特征会在朋友想起他时,映入朋友心灵之内,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种偶然现象。因此,朋友心灵之内出现的对此人的摹状词也是偶然的。最关键的,他知道尽管他并未亲知所谈的这个实体,但这种种不同的摹状词都可以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