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投资的四大原则
一是量入为出、尽量满足的原则。
每年都要在家庭总收入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智力投资,在不影响家庭生活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家庭成员不同层次的智力开发需求。在这其中,要克服一大错误倾向,那就是觉得智力投资只是针对孩子的,以至于在孩子身上投资过度。
而其实,同等重要的是家长自己也需要智力投资:一方面,家长作为成年人在学习上具有自觉性,智力投资见效快、效益高。另一方面,家长本身智力投资的不足会影响自身素质提高,无法胜任教育和辅导孩子,从而拖累孩子的智力投资。
二是家庭智力投资和社会智力投资相一致的原则。
社会智力投资如培训、科普、在职函授等,与家庭智力投资起到一种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作用。再不济,也可以搜索一下找个大神云集的微信群或QQ群,加入其中、潜水学习。家庭智力投资和社会智力投资两者如果能在方向上保持一致,就能极大地提高智力投资效益。
三是效益性原则。
也就是说,任何智力投资都是有目的的,并且必须追求投资效益。如果没有效益追求那就不叫投资,只能叫休闲、娱乐或“重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