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比较繁重和紧迫的任务,要以培养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各个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要尊重教育规律,努力创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培养模式,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教育体系是由各级各类正规与非正规教育机构所组成的教育系统,是一个国家教育事业的主体。现代教育体系是指与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相适应并能够满足和支持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事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系,是充分地体现教育现代性特征的教育体系。现代教育体系在中国的表现形式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该体系从性质上说,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必须坚持明确的“社会主义方向”。构建具有上述性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和光荣的事业。
(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是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任务
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民族,早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比较完备的官学系统,汉代以后则形成了官学与私学并存的教育体系,隋唐之后又出现了“书院”这种特殊形式和特殊性质的教育机构,加上整个封建社会一直重视的“社学”,构成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教育体系,担负着为历朝历代培养人才和进行社会教化的功能,为传统文化的积淀、传承和创新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19世纪中叶以来,随着西方社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和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这个以整个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为基础的传统教育体系日益显现出它的不适应性,引发政府内部和社会各界的不满,系统的教育革新势在必行。晚清政府颁布的1902—1904年学制、辛亥革命之后国民政府颁布的1912年学制、1922年由一些留学归国学者所主导的学制,都是这种革新努力在制度层面上的表现。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著名教育家所开展的“乡村教育运动”“职业教育运动”“科学教育运动”以及“道尔顿制实验”等形形色色的教育实验,也是从实践方面探索现代教育的性质、功能、体制和培养模式,极大地丰富了近代中国社会对现代教育的认识,但那时候还远远谈不上一个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