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追求“道德”自觉,便内在地要求、促使人们注重“道德”修养或涵养。因此,中国传统哲学明确提出了“崇德象贤”[11]的观念,并用这种观念,促使人们进行个人的“道德”修养,所谓“德音无良,胡能有定”[12]、“我有嘉宾,德音孔昭”[13]、“乐只君子,德音是茂”[14]等。具体地说,追求“道德”本体的自觉,要求主体在貌、言、视、听、思等方面都注重严格修养或涵养,做到“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如果这些方面都达到标准,就会具备“肃”(严肃)、“乂”(善治)、“哲”(明智)、“谋”(多谋)、“圣”(成圣)等优秀品格[15]。如果做到了以上各方面的要求,便成为既有才能,又有德行,成为对国家有用、有作为的人,所谓“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16]。
在现实领域,中国传统哲学家认为,“道德”自觉也应同时成为一种现实的存在。《大学》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语,不仅含有把“道德”推行于现实生活、社会领域之义,还具有在现实生活、现实存在领域重视“道德”自觉的诉求。儒家认为,在选拔人才时要把具有“道德”自觉、“道德”修养的人放在第一位,重视那些具有高尚品德的“君子”、“贤人”。比如,文王、周公之所以受到儒家的高度赞颂,称为“圣人”,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能够担当向整个社会推行“道德”的责任,从而使人们实现“道德”自觉。